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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猎人(1)

老猎人(1)

我叫克罗•布朗,今年已经78岁,可以算是老人家了。

对于已经活了将近八十年的人生的我来说,基本上已经没什么遗憾了,虽然也曾做了许多在现代社会观念所不允许的事情,比如……杀人什么的。

但也没办法,谁叫我的时代的美国,依旧还存在着名为战争的现实。

那时在别人家的地方,每天24个小时都扛着枪,看见不是自己国家的人就直接瞄准着他,毫不犹豫的按下扳机。

Boom!的一声……他就倒下了……究竟长什么样子也没时间看清,也不可能有空闲问他究竟叫什么名字,我甚至连我为什么要杀他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在那时,我们战士唯一可以肯定的是——

我们只能这样活下去……

而当时我们自以为的唯一值得欣慰的一件事是——

我们不用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进监狱。

这样看起来有点奇怪,但也能达到让我们这些在战场杀了人的人不会产生罪恶感的作用的借口。

简单来说,法律规定杀人是犯法的,但定下法律的国家却允许我们杀人,而且并不犯法,那我们又何尝会有罪恶感了……

……歪理?胡扯?无赖?

但在那个时代里,现实就是歪理,新闻都在胡扯,而人类……都在耍无赖。

所以我也只能跟着想着歪理,说着胡扯,成群结队的一起耍着无赖的……去听从老叫我们按着蛋的教官的命令,去杀我们所永远不会了解和认识的异国之人……

但有些时候,我杀的人……也有可能是我了解的……并且认识的同国之人……

然而有点讽刺的是,做了如此骇人的事情的我,没有因为这些事而坐牢,却在退役回归家乡当猎人后,因为误杀一名中国籍的十岁女孩,而坐了牢……

不过,用老套到俗套的话来讲的话……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像我这样已经再过两年就八十,名副其实的被时代抛弃的旧时代的人类来说,这些回忆也就是能当作是回忆。

对于这样年纪的我来说,时不时的回忆这些记忆,并不是因为有多么的自豪,又或者又多惭愧,只不过闲得无聊罢了。

我已经到了明白花时间去后悔自己过去所犯下错误,是多么没有意义的事情的年纪。

所以说……怎么说呢?

总之就是无所谓了。

反正已经成为过去的事情已经改变不了,与其折磨般的去后悔自己当初的错误,还到不如找一片空气清新,坏境优美的乡下小镇地方买块地,建个小木屋,和提前到殡仪馆,用自己存下的积蓄,为自己量身定制最舒服,最合身的棺材和墓碑,做好准备入土为安,这样才是一个老人应有的晚年。

但在安享晚年之前,我必须做一件事,就是参加我那三十多岁才结婚的孙女,爱丽丝•布朗的结婚典礼,从她一出生那会,第一次抱着她的时候,我就一直梦想着她结婚的那一刻。

她会穿着洁白的婚纱,手捧着她最喜欢的白百合,步入最美最大的教堂,挽着我的手臂,一步步的朝那个抢走我的孙女混蛋走去,说实话的,如果真是我那个女儿控的儿子来的话,他可能会失控的直接揍新郎一拳。

然而实际的现实,却有点和我想象不太一样……

为什么我的孙女会在中国结婚,还嫁给了中国的男人……

但别误会,我不是在歧视中国人,不如说当年说什么……现代社会是最应该发展青少年心理教育的时代!

说出这句话的我的孙女就突然移民到中国的道恒市,成为当地的一间高中当起语文老师……

美国人教中国人语文?

对,我当时在监狱知道的时候,也露出了难以置信的呆滞表情,但也算是教育界中的一种壮举,虽然我不知道以前有没有其他外国人也这么做……算了,反正自己的孙女敢于追寻梦想也是好事,作为爷爷也应该支持她。

而现在站在她身边的中国男性,也就是成为她丈夫的人,也是同一所高中的老师,教的是英语……嗯,至少不用担心语言障碍的问题。

但这个中国男人长得还真有点普通,脸型有点方,眼睛小的像24小时都在眯着,身高的话……幸好我的孙女的身高在美国女性的平均值以下,否则现在孙女穿上高跟鞋,绝对比他还高出一两寸。

不过,外表怎么样并不重要,是不是真的爱我的孙女,对我的孙女好不好,这些才是重要的。

但现在是所谓的大喜日子,就先别想这些事情了,看他们现在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中,露出幸福开心的笑容。

对于顶着杀害十岁女孩的罪恶的我来说,是曾经认为没有资格目睹的最美的时光。

如果过去那二十年的牢狱之苦就是为了看见得到这一时光的必须的代价的话,这可比用一美元买到一台法拉利还值得。

虽然我从来没有坐过法拉利……

不过……在这个时刻,我终于在那天之后,再次感受到名为幸福的感觉。

“……转眼……就二十年啦。”

感叹时光匆匆流去的同时,我拿起手中的茶杯,将暖暖的茶叶茶,流入我粗糙的喉咙中,并贪婪的**着茶清纯的香气,这些都温柔的滋润着我枯旧的灵魂。

虽然中国有着改变世界的四大发明,但手中的这杯正宗的中国茶,反而是我最喜欢的。

但说起中国的四大发明,就不得不说火药这东西的,这玩意对于军人来说是救星,也是噩梦的起源。

在好几十年前,我被派遣到一个东方的小国进行任务,但一登陆便遭遇埋伏,我们困在一个被染成血红的海滩足足三天,我和其他幸存的伙伴躲在尸体堆积的小山丘中,用同伴的又黑又散发着腐臭的血夜涂抹在自己狼狈的身躯,无论是谁接近,我们都会懦弱的闭上双眼,乞讨他们不会一时兴起的朝尸体开枪。

而在第四天的早晨,躺在我旁边的一个小兵朝天的说道:

“如果中国不发明火药的话,我们今天就不会这么惨。”

然而,同样和我们狼狈的躺在尸体堆的年轻军官,却这么的反驳道:

“难道你想被锤子和刀打的半死不活吗?至少在这个有火药的世界,有枪的世界……可以让我们走的痛快一些……”

…………………………

说完,他就拿起那把只剩一颗子弹的手枪,放到自己的头颅旁,没有再说什么的……就按下了扳机。

但不知是世界的恶意,还是单纯的不走运,在他按下扳机后不久,大海传来了直升机螺旋桨旋转的嘈杂声,并且一秒比前一秒还要清晰。

那是我们国家的救援队,来这里搜寻幸存者,来救我们,也正因如此,我们来不及做那个年轻军官同样的事情……

而在得救之后,我从军队的小道消息里打听到,我们之所以一登陆就遇到伏击,是因为将我们行动泄露给敌军,然而泄露这些的人正是我们的国家……

我们是诱饵,吸引敌军到海滩,然后其他的部队直接袭击敌军的大本营,然后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以我们为代价。

…………………………

战争结束后,我毫不犹豫的选择退役,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军队,和我的儿子回到加拿大的老家,并以打猎为生。

不过,我的儿子最后还是选择了参军,虽然那时的时代还很混乱,但战争的数量已经大大的减少,有些参军的服役期间不用杀任何人,只要保持姿势,表情严肃点,而且每天早晨将床铺整理干净,安心的度过服役的那几年,就不用断腿断脚的的回家,也可以紧抱着自己的亲人……

这不是很好吗?

至少……对于生于现在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来说,算是非常好。

“哈……”

不知是因为茶的热气,还是因为回忆往事而惆怅的叹了一口老气,但持续了几十年的心中的梗塞感,到现在我依然清楚的感受到。

就如那句老话所讲的那样,老人有回忆,年轻人有梦想……

但现在说起年轻人,我一直有个特别的疑问——

“请问……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呢?”

我向一直站在我的旁边看着我的年轻中国少女这么的问道,她看起来也就十几岁的样子,可能是我孙女的学生。

而当我发言之后,她的脸上就展露出淡淡的微笑,并开口的说话,但可惜的是我和她民族不同,语言更是完全不一样,语言障碍成为了我和她沟通之间的问题。

似乎也意识到问题的她突然朝着另一边的方向招手,我也她招手的方向看去,一个和少女差不多大的少年呼应着少女的呼唤,往这边走来。

他走路非常平稳,甚至没有任何脚步声发出,应该显得稚嫩的十几岁年轻人的脸庞,却有着一种超越外表年龄的成熟和深沉。

总而言之,这名少年给我的第一印象有些特别,完全没有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应有的姿态。

而当他来到我和少女之间后,少女对他说了一些话,然后少年看向我,并用流利的英语对我说道:

“她想问你是不是爱丽丝班主任的爷爷,克罗•布朗吗?”

在惊讶少年的英语水平的同时,我也点头的回答道:“是的。”

得到我的回答的少年便转向少女,看来是在将我的话翻译给少女听。

之后少女面露喜悦,并开始一连串不间断的说着些什么,说了很长很长后,少年再次面对着我,翻译的说道:

“她说她很感谢你的孙女,也就是爱丽丝班主任她经常帮她补习语文,让她在期中考试躲过第五次重考的噩梦。”

“嗯,这样啊,想不到我的孙女帮了她这么大的忙啊。”

“是啊,如果再要重考的话,我想她会忍不住把学校给炸了。”

“那还真是不太好……”

但对于一些特别的学生来说的话,或许是件好事……但还是不要想的好。

但能够得到学生如此的尊重,看来我那个美国籍的孙女来中国教书也教的挺好的嘛。

之后少年有接着说道:

“我们好像还没有自我介绍了,我叫叶霜云,她叫兒紫嫣,我们都是爱丽丝班主任的学生。”

“啊,果然是我孙女的学生啊,一表人才啊。”

“过奖了,布朗先生,但是——”

那名少年却表情复杂的看着我,和之前少女看我的眼神完全不同,他沉默了几秒后,便说道:

“布朗先生,我有件特别的事想告诉给你。”

“嗯,什么事?”

“我的家母是一个非常出色的自然研究员。”

“……哈?”

虽然我不知道少年为什么突然提起自己的母亲,但自然研究员这个词……我并不陌生。

然后他接着继续说道:

“我的母亲之所以成为自然研究员,是受到同样是自然研究员的父亲的影响……”

“!”

“而家母的旧姓是姓张。”

“…………。”

说到这里,我已经可以猜到他想要传递的事情,那二十年前我所犯下的罪恶的记忆,在此刻无情的被少年勾起。

“你是那个小女孩的亲属……吧?”

“嗯,算是远房亲戚,但并不熟,就看她的照片而已。”

“这样啊,那你现在告诉我你个她的关系,是为了什么呢?如果是责怪我的话我也不会有任何怨言。”

没错,对他的亲属做了那种事的我,没有任何资格去逃避他的责怪。

但这名名为叶霜云的少年,对我的真正问题似乎并不和我所想的那样,他只是露出一种耐人寻味的微笑,说道:

“我只是觉得……你不像是会做出那种事的人。”

“…………。”

我有点意外的一时说不出话来,从叶霜云那几乎没有透露出任何感情的表情中,我根本无法判定他这句话究竟是在开玩笑,还是在暗示着什么,难道他察觉到了吗?不可能,时隔这么多年,而且又不是非常了解那时的事,他不可能察觉到的。

这时应该开个玩笑,再把话题结束才对。

“我不像做那种事的人?我坐牢的时候也见过不少这样的人。”

“…………。”

他突然不自然的沉默了,只是脸上那耐人寻味的微笑似乎产生了微妙的变化,但又看不出变了什么,沉默结束后的他便说了一句我意料以外的话。

他说:“你的茶已经喝完了吧?”

“哎?”

我低头看向我手中的茶杯,茶杯里已经没有的橘黄的茶水,看来我过于享受茶叶带来的安宁,在不知不觉中贪婪的吸收完了。

“我帮你再倒一杯吧。”这么说道的叶霜云便从桌子上拿起了茶壶,想要帮我倒茶。

“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了。”

“就让我做吧,帮远方来客人倒茶也是中国流传下来的传统。”

“哎,是吗?那麻烦你了。”

然而正当叶霜云即将为我倒茶的时候,那个少女,也就是名叫兒紫嫣的少女,突然冷不丁了的抓着叶霜云倒茶的手的手臂,一脸想要说些什么的复杂表情直直的看着叶霜云。

叶霜云也同样用那耐人寻味微笑看向兒紫嫣,两人一起不知道为何的沉默了几秒后,兒紫嫣松开了手,但表情依然没变,这让我有些困惑。

但还没来得及问,叶霜云已经帮我把茶杯倒得满满的。

“请慢用。”他这么说道。

虽然很困惑,但人家这么有礼貌的说道,我也应该先喝一口才对。

这么想的我再次将暖暖的茶叶茶倒进我的喉咙里。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喝了太多的茶,我的身体突然放松了起来,像沉入大海般的无力,眼睛也开始有些模糊,我的大脑在渴望着睡眠。

我听说茶叶有安眠的作用,但想不到这么的有效。

而在模糊的视线中,我看见叶霜云那微笑逐渐淡去,消失,没有任何表情和感情的对我说道:

“……抱歉。”

然后我的眼皮越来越重,最终我完全陷入那绝对的漆黑之中……

……………………………………

一道光芒照了进来,逐渐吞噬了黑暗,而当一切染上了色彩之后,我看见——

她在哪里。

一只白尾鹿,而且还是一个相当漂亮的姑娘,在湖边一动不动。

她看起来非常的棒,顺滑的毛发上,早已褪去那幼稚的白点,曲线分明的肌肉轮廓,代表着已经成熟的丰满肉体,和哪凹陷的眼窝中透着白点的黑色眼球,如黑洞般的吸引着人类,也如黑色色彩般的纯洁,就如她这一组群所代表的美丽,这一切都深深吸引了我们的目光。

没错,她们是一种善良的族群,个性温和,素食主义者,而且通常情况下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可爱,美丽,绝不会有谁会说她们看起来很可怕。

我敢打赌地球上的百分之九十的人类的一生中,都没有看过,或者听过白尾鹿主动去伤害人类,他们就是这样一种族群,一种生命。

在这加拿大东部的森林中,他们更是成为我们居民心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这片土地上最早,最初,最美丽的天使。

然而此时此刻,1983年的7月25日,我藏在在这片加拿大密林中的一片草堆里,在逐渐染上秋黄色的树叶的缝隙间,用我儿子送给我的高级猎枪,对准了她。

我要做是什么?很简单,很平常,也就只是想要——杀了她。

为什么?不为什么,没有高尚的理由,也没有邪恶的想法,就仅仅因为我是一个拿着猎枪,并以此为生的猎人。

但说实话的,其实之前我们已经捕猎了另一只鹿,在归途的时候邂逅了她,她的成熟和美丽都是上一只无法攀比的程度,就好像在街上搭讪了一美女后,却在转弯处遇见了更美的人。

平常的话已经打猎一只的我没必要在杀她,但不幸的是我的儿子从军队放假回来,得好好的让做一顿大餐。

所以,就只能拜托这位美丽的鹿小姐,牺牲一下了。

而作为经验丰富,而且还是前军队狙击手的我,绝不会失手,绝对会给你一个痛快。

我有这样绝对的自信,剩下的,就是按下扳机……

……等等!?她后面是不是——

Boom!

一只白尾鹿在猎枪的枪声响起后倒下了,静静的躺在枯黄的树叶之上。

我举着杀死它的猎枪,静静的1走到它的身边,默默的看着已经停止呼吸的它,鲜红的血液从肚子上哪恶心的窟窿里,不断的涌出来,原本顺滑的毛发染上了不协调的赤红。

是我杀了它,我承认这就是事实,然而我这冰冷的躯体下,那早已麻木的心脏,无法再为它说出任何的哀悼,我只是将死掉的它,慢慢的捧起,放到我肩膀,转过身,一步一步的离开。

不到一会,我就走到森林的一条分岔路上,右边那一条虽然会绕点路,但比较安全,而左边的路则比较近,但得翻越好几个小悬崖,比较危险。

作为一个已经过了大半个世纪的老头来说,这种时候还是得有个自知之明,而且在纽约的孙女还没结婚生子之前,得谨慎的保护好自己这条老命才行,所以面对眼前两条小路,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右边这条。

但我有个小毛病,也不是什么病啦,算是习惯一样的,每次从右边小路离开的时候,总是忍不住转过头,死死的盯着左边小路的尽头,直到完全看不见的时候才能好好的向前看。

……十年前……就一直这样。

再过了十几分钟后,我便走出森林,来到我的老货车旁,将我今天的所有收获,和刚刚的打死白尾鹿,全部直接扔到货车后面后,不屑一眼的回到驾驶座上,转动钥匙,启动老货车的发动机。

轰隆!轰隆!

发动机发出霸气的响声,但其实普通人都知道,这声音所代表不是汽车有多猛,有过快,而是……怎么说呢?

骨质疏松所导致的骨折的声音也很响。

这时我开启收音机,但发出的不是广播小姐的声音,而是这样一种代表没有信号的嗞嗞声呢?

以前电视没信号的时候,人就会用不断的拍打电视的顶部的方式修理电视,而现在我用同样的方式来对待我的收音机,用手不断拍打收音机。

而最终所导致的结果是——连声音都没有了……

“哎,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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